?發布時間:2024-03-29 ?瀏覽:
3月29日,集團公司召開法務工作會,集團公司董事長劉昕、總經理干英輝,副總經理、總經濟師李勇義,副總經理周順喜,各直屬單位負責人、法務主管領導及法務條線相關人員參會。
會議首先由運營管理中心經理通報2023年及2024年一季度法務工作情況。
隨后,干英輝指出,一是各單位要充分認識到法務面臨的風險,排查結算、履約情況,修訂合同條款,建立責任追究機制,責任到人、定期通報,將案件與考核、巡查掛鉤;二是對欠款糾紛要積極溝通,對有異議的糾紛積極談判,對有矛盾的糾紛尋找幫扶機制。
劉昕對法務工作作出指示,他要求:一是各單位要高度重視案件上升態勢,主要領導要親自掛帥,跟進案件進展情況,對疑難重大案件進行深入剖析,確保處置穩妥、有效,風險可控、利益最優。二是要堅持“風險防范關口前移,服務重心工作下沉”的工作方法,要端正態度,做好統籌規劃,提前預防訴訟風險,落實規章制度的執行;三是做好勞務隊伍選擇和項目經理的選拔。勞務合作隊伍的選用極大影響項目的施工、利潤,也影響到訴訟案件。各單位要負起責任,嚴格勞務合作隊伍的準入、選擇。集團將親自面試把關項目經理的選拔聘用工作,必須具備高度的責任心和責任感。四是夯實法務基礎工作,切實發揮法律審核把關作用,將法治文化建設深植到我們的經營管理中,為我們公司的發展提供堅實的法律支撐和保障。五是完善獎懲制度。各單位訴訟案件要與主要領導及考核、工資績效掛鉤,壓實責任,造成利益受損的一查到底,通報批評,對減損案件要給予獎勵,形成機制。(運營管理中心)